欢迎您使用“简单搜索”移动应用产品及服务!本服务系由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公司”或“我们”)提供。为免歧义,本服务协议中的“简单搜索”移动应用(在本“简单搜索”移动应用的某些功能场景中,亦被称为“简单搜索app”或“本软件”),仅仅指名称为“简单搜索”的移动应用产品,并不指代百度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旗下的其他移动应用产品。
我们的服务范围非常广泛,因此有时还会适用一些附加条款或产品要求(包括年龄要求)。附加条款将会与相关服务一同提供,并且在您使用这些服务后,成为您与我们所达成的协议的一部分。
我们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公司经营状况、经营策略调整和软件升级等原因修订本协议。更新后的协议条款公布后即有效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您可随时使用本软件查阅最新版协议条款。如果您不同意协议改动内容,请您立即停止使用本软件及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本软件,则视为接受本协议的改动。
若您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请您和您的监护人一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在征得您的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或服务或向我们提供信息。

第 1 条 服务的内容及形式

1.1 服务内容
“简单搜索”移动应用向您提供人工智能互动式搜索服务。“简单搜索”移动应用会基于用户输入,以非人工检索方式、根据您键入或选择的关键字自动生成到第三方网页的链接,或者依托百度文心大模型技术输出相应的内容作为响应。
1.2 服务形式
1.2.1 您使用本服务需要下载“简单搜索”移动应用软件,对于这些软件,百度公司给予您一项个人的、不可转让及非排他性的许可。您仅可为访问或使用本服务的目的而使用这些软件及服务。
1.2.2 本服务中“简单搜索”移动应用客户端软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iOS、Android等多个应用版本,您必须选择与所安装终端设备相匹配的软件版本。
1.3 服务许可的范围
1.3.1 我们给予您一项个人的、不可转让及非排他性的许可,以使用本软件。您可以为非商业目的在单一台终端设备上安装、使用、显示、运行本软件。未经百度公司的事先书面授权和许可,您不得进行商业性的销售、复制、散发或其他商业活动,例如软件预装和捆绑等。
1.3.2 您可以为使用本软件及服务的目的复制本软件的一个副本,仅用作备份。备份副本必须包含原软件中含有的所有著作权信息。
1.3.3 本条及本协议其他条款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由百度公司保留,您在行使这些权利时须另外取得百度公司的书面许可。百度公司如果未行使前述任何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1.4 本服务具体功能将随着用户反馈、技术升级,或相关监管政策的变化不断迭代更新。
1.5 您在使用本服务某一特定功能时,针对该特定功能可能会另有单独的协议、相关业务规则等(“具体协议”),您在使用该项特定功能前请阅读并同意相关的具体协议。本协议与具体协议的内容存在冲突的,以具体协议的规定为准。
1.6 您在使用本服务中由第三方(比如通过插件、链接等)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请遵守第三方公布的用户协议、使用规则、隐私政策等法律文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我们无法对第三方产品及任何内容负责。

第 2 条 本服务软件的获取、安装、卸载和更新

2.1 软件的获取
2.1.1 您可以直接从百度公司的网站上获取本软件,也可以从得到百度公司授权的第三方获取。
2.1.2 如果您从未经百度公司授权的第三方获取本软件或与本软件名称相同的安装程序,百度公司无法保证该软件能够正常使用,并对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
2.2 软件的安装与卸载
2.2.1 百度公司可能为不同的终端设备开发了不同的软件版本,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载合适的版本进行安装。
2.2.2 下载安装程序后,您需要按照该程序提示的步骤正确安装。
2.2.3 为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服务,在本软件安装时百度公司可能推荐您安装其他软件,您可以选择安装或不安装。
2.2.4 如果您不再需要使用本软件或者需要安装新版软件,可以自行卸载。如果您愿意帮助百度公司改进产品服务,请告知卸载的原因。
2.3 软件的更新
2.3.1 为了改善用户体验、完善服务内容,百度公司将不断努力开发新的服务,并为您不时提供软件更新(这些更新可能会采取软件替换、修改、功能强化、版本升级等形式)。
2.3.2 为了保证本软件及服务的安全性和功能的一致性,我们可能对软件进行更新,或者对软件的部分功能效果进行改变或限制。
2.3.3 本软件新版本发布后,旧版本的软件可能无法使用。我们不能保证旧版本软件继续可用及相应的客户服务,请您随时核对并下载最新版本。
2.3.4 您可以随时停止使用我们的服务,尽管我们对此表示非常遗憾。百度公司也可能随时停止向您提供服务,或随时对我们的服务增加或设置新的限制。

第 3 条 搜索服务使用须知

3.1 “简单搜索”移动应用搜索服务为百度公司以非人工检索方式、根据您键入或选择的关键字自动生成到第三方网页的链接,除百度公司注明之服务条款外,其他一切因使用“简单搜索”移动应用而可能遭致的意外、疏忽、侵权及其造成的损失(包括因下载被搜索链接到的第三方网站内容而感染电脑病毒),百度公司对此无法作出承诺,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2 任何通过使用“简单搜索”移动应用而搜索链接到的第三方网页均系他人制作或提供,您可能从该第三方网页上获得视频及享用服务,“简单搜索”移动应用对其合法性无法作出承诺,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3 百度搜索结果根据您键入或选择的关键字自动搜索获得并生成,不代表百度公司赞成被搜索链接到的第三方网页上的内容或立场。
3.4 您应该对使用搜索引擎的结果自行承担风险。“简单搜索”移动应用不做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搜索结果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搜索服务不中断,不保证搜索结果的安全性、正确性、及时性、合法性。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简单搜索”移动应用,百度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5 基于移动搜索服务的特殊性,软件需要与服务器维持通信状态,以进行必要的更新,包括本地天气更新、热点新闻更新、软件更新和升级,这些设置都是基于为您提供更佳的使用体验。
3.6 任何网站如果不想被百度搜索引擎收录(即不被搜索到),应该及时向百度公司反映,或者在其网站页面中根据拒绝蜘蛛协议(Robots Exclusion Protocol)加注拒绝收录的标记,否则,百度公司将依照惯例视其为可收录网站。
3.7 请您在使用“简单搜索”移动应用时,仔细阅读并遵守百度搜索引擎的权利声明和免责声明及“简单搜索”移动应用隐私政策。
3.8 当您使用生成式搜索服务时,百度提示您,该等服务下的输出是基于我们训练时所使用的有限数据,依托大模型技术提供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不应视为互联网新闻信息,不能代替专业领域从业人员向您解答对应疑问。百度公司在尽到合理努力的前提下,可能仍无法完全保证您通过该等服务获得的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生成的结果仅供参考,不得作为决策依据,并且不代表百度立场。如您对生成结果的使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法规,您应自行承担责任。如果您对外发布或传播本服务生成的输出,您应当:(1)主动核查输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避免传播虚假信息;(2)以显著方式标明该输出内容系由人工智能生成,以向公众提示内容合成的情况;(3)避免发布和传播任何违反本协议使用规范的输出内容。

第 4 条 账号注册

4.1 “简单搜索”移动应用提供的人工智能互动式搜索服务,您需登录百度账号后方可使用。账号注册过程中,您应当同意《用户协议》《隐私权保护声明》的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您注册成功后,百度公司将给予您一个用户账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账号和密码由您自己负责保管,登录时也可以采用手机号短信验证码的方式登录,请您保管好验证码;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4.2 您登录百度账号后,可以在“简单搜索”移动应用内自行取一个昵称,也可以使用系统分配给您的昵称。当您有以下情形之一时,百度公司有权收回您的昵称:
4.2.1 当您连续6个月未登录的;
4.2.2 当您的昵称涉嫌冒充他人,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4.2.3 当您欲将昵称让与第三方使用并向百度公司提出申请时;
4.2.4 当您的昵称易被用户误解为公司、团体、媒体(特别是时事新闻媒体),或含有售卖、营销推广信息等具有商业属性的;
4.2.5 当您的昵称是系统自动分配时,百度公司有权无条件收回。

第 5 条 用户行为规范及注意事项

5.1 用户在使用百度提供的上述服务时,应遵守本协议,遵守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不利用本服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及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扰乱互联网平台正常秩序。
5.2 为履行法定合规要求,百度有权采取技术手段或人工手段对用户使用本服务的行为及信息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对输入和输出进行审查、建立风险过滤机制、建立违法内容特征库等。对于违规用户,百度有权按照本协议第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置。
5.3 百度提示您,作为本服务的使用者,您在使用上述服务时应积极承担信息安全义务。您承诺不对本服务采取以下行为:
5.3.1 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或通过输入诱导生成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输出,包括但不限于: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 侮辱、滥用英烈形象,否定英烈事迹,美化粉饰侵略战争行为的。
(6)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7) 散布谣言、虚假有害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8) 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教唆犯罪。
(9)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 诽谤他人,泄露他人隐私,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11) 破坏国际关系以及国际和平稳定。
(12)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5.3.2 发布不友善的信息内容,或通过输入诱导生成不友善对话的输出,包括但不限于:
(1) 人身攻击及辱骂他人。
(2) 针对以下群体发表诅咒、歧视、漠视生命尊严等性质的言论,群体包括:不同特定国籍、地域、性别、性别认同、性倾向、种族、民族、健康状况、职业、年龄、信仰、残障群体等。
(3) 对他人进行诅咒、恐吓或威胁。
(4) 对其他用户创作的内容直接进行贬低性的评论。
(5) 对其他用户使用粗俗用语,并产生了冒犯。
(6) 针对以下群体发表偏见性质的言论,群体包括:特定国籍、地域、性别、性别认同、性倾向、种族、民族、健康状况、职业、年龄、信仰、残障群体等。
5.3.3 恶意对抗本服务的过滤机制,包括但不限于:
(1) 输入难以辨识涵义影响阅读体验的字符、数字等无意义乱码。
(2) 恶意对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变体、谐音等方式规避服务检测来输入违反上述5.3.1和5.3.2的言论。
5.3.4 干扰本服务正常运行以及损害百度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 利用本服务从事窃取商业秘密、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2) 对本服务进行反向编译、反向工程或者以其他任何途径获得与本服务算法相关的任何信息。
(3) 利用本服务开发与本服务存在竞争关系其他产品和服务(除非该限制违法相关法律规范)。
(4) 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任何机器人、蜘蛛、其他自动设置、设置镜像)来抓取、复制本服务及其所包含的任何内容。
(5) 未经百度同意或未有合法正当依据,擅自去除、隐匿、篡改本服务涉及的标识。
(6) 将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资料,加以上载、发布、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7) 非法入侵本服务服务器、篡改本服务之相关代码或其他损害本服务的行为。
(8) 企图规避百度平台的安全设置或网络系统,包括获取用户不应获取的数据,登录未经明确授权的服务器或账号,或采用运行端口扫描等方式窥探其他网络的安全措施。
(9) 以导致百度的计算机系统或设施承受不合理负载的方式获取输出,或进行可能导致此类情况出现的行为。
(10) 未经百度授权,非法转售或对外提供“简单搜索”移动应用服务,或以商业化目的使用“简单搜索”移动应用服务。
5.3.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他人以及百度合法权益的行为,例如实施垄断或不正当竞争行为等。
5.4 用户注意事项
5.4.1 任何用户发现“简单搜索”移动应用中内容涉嫌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或违反“简单搜索”移动应用用户服务协议的,有权按“简单搜索”移动应用投诉规则进行投诉。
5.4.2 您理解并同意,为了向您提供有效的服务,本软件会利用您的终端设备的处理器和带宽等资源。本软件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数据流量的费用,您需自行向运营商了解相关资费信息,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5.4.3 您理解并同意,本软件的某些功能可能会让第三方知晓用户的信息,例如:点赞、关注时,您的头像、昵称等会被第三方知晓。
5.4.4 您在使用本软件及服务时,须自行承担如下来自“简单搜索”移动应用不可掌控的风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引起的个人信息丢失、泄漏等风险;
(2) 您必须选择与所安装终端设备相匹配的软件版本,否则,由于软件与终端设备型号不相匹配所导致的任何问题或损害,均由您自行承担;
(3) 您在使用本软件访问第三方网站时,因第三方网站及相关内容所可能导致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
(4) 您发布的内容被他人转发、分享,因此等传播可能带来的风险和责任;
(5) 由于无线网络信号不稳定、无线网络带宽小等原因,所引起的“简单搜索”移动应用登录失败、资料同步不完整、页面打开速度慢等风险。

第 6 条 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

6.1 百度为本服务的开发、运营主体,并对本服务的开发和运营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据、信息、输出等享有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全部权利,但相关权利人依照法律规定应享有权利的除外。
6.2 百度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技术、程序、代码、用户界面、网页、文字、图片、图像、音频、视频、图表、版面设计、商标、电子文档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属于百度所有,但相关权利人依照法律规定应享有权利的除外。
6.3 您理解并同意,您向任何第三人分享、转发、复制“简单搜索”移动应用平台信息内容的行为,均应遵守“简单搜索”移动应用平台为此制定的规范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展示方式应为该信息或内容的原链接、确保附属于该信息或内容的功能可正常使用等。
6.4 您理解并承诺,您在使用本服务时的输入内容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等合法权益,不涉及任何国家秘密、商业秘密、重要数据或其他可能会对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数据,否则由此产生的侵权风险和责任由您承担。百度由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商誉、维权支出、律师费等损失)也同样由您承担。
6.5 您知悉、理解并同意,如果您按照法律规定对您的输入内容(包括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自行上传、发布的全部内容)和/或输出享有权利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您使用本服务均不会造成前述合法权利的转移或减损,除非我们与您另有约定。与此同时,您理解并同意百度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实现本服务目的对您上传、发布的内容进行存储及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分发、传送、公开展示、编辑等)。
6.6 本服务所包含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过百度公司、用户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第 7 条 个人信息保护

7.1 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百度公司的一项基本原则,百度公司将会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未经用户许可百度公司不会向第三方公开、透露用户个人信息。百度公司的《“简单搜索”移动应用隐私政策》介绍了您在使用“简单搜索”移动应用服务时,百度公司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您使用“简单搜索”移动应用的服务,即表示您同意百度公司可以按照《隐私政策》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百度公司对相关信息采用专业加密存储与传输方式,保障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
7.2 您在申请本服务过程中,需要填写一些必要的信息,请保持这些信息的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注意及时更新,以便百度公司向您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或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请您填写真实的身份信息。若您填写的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则可能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
7.3 一般情况下,您可随时浏览、修改自己提交的信息,但出于安全性和身份识别(如账号申诉服务)的考虑,您可能无法修改注册时提供的初始注册信息及其他验证信息。
7.4 百度公司将运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免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披露。
7.5 未经您的同意,百度公司不会向百度公司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6 您应对通过本服务了解、接收或可接触到的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用户在内的任何人的个人信息予以充分尊重,您不应以搜集、复制、存储、传播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第 8 条 服务费用

8.1 百度可能在提供本服务过程中向您收取费用,具体以届时百度就本服务对外公布的信息为准。如用户使用本服务中的收费项目,应按照百度公布的计费标准和方式支付相关费用。
8.2 对于暂不收费的功能,百度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暂不收费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及服务标准等进行单方变更,用户对此理解并接受前述的变更。
8.3 前述修改、变更或开始收费前,百度将在相应服务页面进行通知或公告。如用户拒绝付费,那么用户将不能继续使用本服务中的收费功能。

第 9 条 违约责任和处罚措施

9.1 因用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用户独立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与百度无关。若因用户使用本服务的行为给百度或与百度公司合作的其他单位面临任何投诉、举报、质询、索赔、诉讼,或者使百度公司或者与百度公司合作的其他单位因此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者财产上的损失,您应积极地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以保证百度公司及与百度公司合作的其他单位免受上述索赔、诉讼的影响。同时您对百度公司及与百度公司合作的其他单位因此遭受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负有全部的损害赔偿责任。
9.2 如果用户以任何手段干扰本服务的运行或干扰其他用户对本服务的使用的,百度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商誉、维权支出、律师费等损失)。
9.3 如果用户有上述违反“第5条 用户行为规范及注意事项”行为的,百度有权采取警示、限制功能、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删除违法违规信息、锁定账号等百度认为合理的处理措施,并保存有关记录。对处理结果存在疑议的,用户可根据9.2条之规定向我们进行申诉,我们将及时受理并进行处理和反馈。

第 10 条 投诉、申诉处理

10.1 投诉。
10.1.1 如果您发现任何违法、虚假信息以及违反本协议的使用行为,您可通过“简单搜索”移动应用服务主页的“反馈”栏目向我们进行投诉或反馈。我们会在收到您的投诉或反馈材料后进行处理,包括及时采取停止生成、删除屏蔽等合理处置措施。
10.1.2 如果权利人发现有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害其合法权益,且“简单搜索”移动应用提供的服务内容侵犯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权利人请务必按照法律的规定要件向我们提交权利通知。权利通知包括(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2)权利人享有权利的权属证明材料;(3)涉嫌侵权内容在信息网络上的位置(如指明您举报的含有侵权内容的出处,即:指网页地址或网页内的位置),以便我们与您举报的含有侵权内容的网页的所有权人/管理人联系;(4)构成侵犯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初步证明材料。
“简单搜索”移动应用提示您注意:如果权利通知的陈述失实,权利通知提交者将承担对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各种费用及律师费)。如果上述个人或单位不确定网络上可获取的资料是否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百度公司建议您首先咨询专业人士。
请您把以上资料和联络方式通过“简单搜索”移动应用服务主页的“反馈”栏目向我们反馈或者书面发往以下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法务部
邮政编码:100085
10.2 申诉。如果您认为我们不恰当地限制了您使用本服务的能力,您也可以通过“简单搜索”移动应用服务主页的“反馈”栏目向我们进行申诉。申诉所需的材料至少包括您的账号信息、身份证明、账号当前状态、账号因何种使用情形被采取措施以及您希望我们采取何种措施恢复您使用本服务的能力。您提交申诉申请后,我们将在审核后通过您提交的联系方式向您反馈相关结果。

第 11 条 免责声明

11.1 百度致力于提供安全、稳定、持续的服务,保障用户正常使用,但百度仅以“现状”、“当前功能”的状态提供本服务。百度不承担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的其他责任,如:不保证本服务在操作上不会中断或没有错误,不保证在现有技术水平下有能力纠正本服务的所有缺陷,亦不保证本服务能满足用户的所有要求。百度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本服务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限制用户单次可发送的服务器请求数量。在特定时间段内用户的请求数量达到风险预警上限后,基于服务运营安全的考虑,您的账号可能会被暂停。
11.2 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系统维护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或意外事件,百度在此明确声明对本服务不作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对本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或满足用户的需求、使用效果等。
11.3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简单搜索”移动应用软件服务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免费网络服务,“简单搜索”移动应用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1.4 您理解,“简单搜索”移动应用软件服务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简单搜索”移动应用软件服务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简单搜索”移动应用应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11.5 “简单搜索”移动应用软件服务可在任何时候为任何原因变更本服务或删除其部分功能。“简单搜索”移动应用软件服务可在任何时候取消或终止对用户的服务。“简单搜索”移动应用软件服务取消或终止服务的决定不需要理由或通知用户。一旦服务取消,用户使用本服务的权利立即终止。一旦本服务取消或终止,用户在本服务中储存的任何信息可能无法恢复。

第 12 条 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12.1 若您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您应在您的监护人监护、指导并获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认真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后,方可使用“简单搜索”移动应用软件及相关服务。
12.2 我们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未成年用户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请加强个人保护意识并谨慎对待,并应在取得监护人的同意以及在监护人指导下正确使用本软件及相关服务。
12.3 未成年人用户及其监护人理解并确认,如您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内容,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可能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
12.4 未成年人用户特别提示
(1) 未成年人使用本软件及相关服务应该在其监护人的监督指导下,在合理范围内正确学习使用网络,避免沉迷虚拟的网络空间,养成良好上网习惯。
(2)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a)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b) 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c) 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
d) 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e) 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3) 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益,百度公司特别提醒您慎重发布包含未成年人素材的内容,一经发布,即视为您已获得权利人同意在本软件及相关服务展示未成年人的肖像、声音等信息,且允许百度公司依据本协议使用、处理该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内容。
12.5 监护人特别提示
(1) 如您的被监护人使用本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您作为监护人应指导并监督被监护人的注册和使用行为,如您的被监护人申请注册百度账号,百度公司将有权认为其已取得您的同意。
(2) 您的被监护人在使用本软件及相关服务时可能使用充值、打赏等功能。您作为监护人,请保管好您的支付设备、支付账户及支付密码等,以避免被监护人在未取得您同意的情况下通过您的账号使用充值、打赏等功能。

第 13 条 其他

13.1 本协议一经公布即生效,百度公司有权随时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如果您继续使用“简单搜索”移动应用,则视为您接受百度公司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如果您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应当停止使用本软件。
13.2 本协议的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
13.3 本协议各条款前所列标题仅为帮助您理解该条款表达的主旨之用,不影响或限制本协议条款的含义或解释。为维护您自身权益,建议您仔细阅读各条款具体表述。
13.4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5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3.6 您同意,如果百度公司未执行或未行使包含在本协议中的(或百度公司在任何适用法律下有权享受的)任何法定权利或赔偿,不可视为对百度公司的权利的正式自动放弃,这些权利或救济仍对百度公司有效。
13.7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3.8 再次感谢您对“简单搜索”移动应用的信任和使用!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更新日期:2023年10月8日
生效日期:2023年10月15日